【导语】运输合同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确定的案由之一,上海法律网通过邀请专家律师撰稿、网站编辑人员搜集整理等方式在本专题中发布与运输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新闻、法律常识、法律法规、实践案例等文章,并邀请专家律师评析相关案例,以便尽可能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展示当前法院就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所持有的审判观点。
包裹丢失快递拒赔 调解结案赔偿两万价值两万余元的快递包裹丢失,寄件人张某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公司却只愿赔偿1000元并退赔运费。近日,这起快递纠纷案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家住宁海县的张某从事手机生意,2020年9月,他向远在云南的客户李某出售了21部红米手机,价值24190元。张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将这21部手机进行寄送,并支付了158元的快递费。然而,理应3天内就能送达的包裹在5天后仍未到达目的地。张某联系……
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如果赔偿的话,该如何赔偿?在2015中国快递论坛上,国家邮政局首次对外发布了中国快递发展指数。2014年,中国快递发展指数达到282.4,比上年增长70.8,近4年的年均增速达到29.6%。总体来看,我国快递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快递行业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普及范围进一步扩展,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 在这样庞大的数据下,由此可见,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快递的需求。既然与我们的生活有关,那就当然伴随着一系……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上列原、被告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2年12月3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于X独任审判,于2003年1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何X军、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孟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2年4月16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承运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货物承运服务,合同期为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并对具体的运费标准进行了约定。双方同时约……
刘传芳、黄安培、杨中荣与金华成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案原告刘传芳、黄安培、杨中荣与被告金华成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被告金华成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驳回被告金华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金华成不服提起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6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传芳、黄安培及刘传芳、杨中荣委托代理人卢万义,被告金华成委托代理人金华明、丰培勇到庭参加诉……
公路货物运输承运方的责任《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承运方责任:一、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 (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 (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一、案情介绍 2005年5月l8日甲公司销售部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美心防火门52樘订货合同,约定规格为2.2米x1.5米等,甲公司销售部承办人为郑某。2005年6月20日,郑某以甲公司销售部名义在丙公司订购美心防火门52樘,并约定了规格尺寸。 2005年6月22日,丙公司与丁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丙公司委托丁公司承运美心防火门52樘及配件到梧州;货号为87435号;收货人为郑某;采用保价运输……
运输合同案例纠纷今年办了两个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大同小异,均获得胜诉。因此在这里略作一总结。这里主要指货物丢失等等收货人没有按约收到货物的情况。 程序方面: 管辖上,有管辖权的地方可能有四个:被告所在地、运输始发地、运输目的地。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
上海市二中院关于运输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69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富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徐晖,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和氏璧化工有限公司卢湾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潘敏琪,董事长。 上诉人大连富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5)黄浦民……
车辆挂靠单位在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责任承担出租车和货物运输车辆挂靠某个单位营业,是我国运输行业目前普遍存在现象。与其他挂靠性质不同,它并不为法律所禁止。目前,山东省茌平县货车拥有量约2000—3000辆,且基本上是私人拥有。但是从车管部门了解到,从行驶证的登记来看,车主是私人名字的却很少,这是因为大多数私家货车都采取挂靠单位的形式入户。挂靠单位已成为目前货车管理的主要模式。挂靠单位在我们国家地位比较特殊,虽然法律对他们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昆铁法院分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并提出建议昆明铁路运输法院自2014年5月21日新管辖范围实施以来,受理了大量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近期,昆铁法院通过对受理的138件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该类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存在货运单上货物名称记载不明的问题,导致诉讼中托运人需举证证明己方托运物的名称和价值,使己方处于不利地位;二是托运人对托运物不保价或是不足额保价,在出现货损时和对方反复协商未果,不能及时索赔;三是……
货运合同如何解除,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一、货运合同如何解除 托运人或货物凭证持有人可以请求货物运输合同中如下具体内容的变更或解除: 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 2、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达地。 3、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即变更收货人。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如果承运人已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则货物运输合同已履行完毕,失去了变……
如何提起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诉讼?【释义】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及通海水域运输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具体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海商法》第4章的规定,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挂靠车出事故,谁担责?【案情】2007年6月13日,甲公司与蓝某(自然人)经协商,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赣B05788号车,承运赣州至广州货运业务,共计1769件电池,全程运费3600元,预付2000元,余款在履行合同后付清,并约定运输途中发生货差、货损、雨淋、被盗等,由承运人负责赔偿等等,被告蓝某以个人名义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向蓝某支付了2000元运费,并将货物交给其运输。蓝某……
审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遇到的问题及几点建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快速发展,近三年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市场投放量有增无减,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典型案例发人深省。2010年受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54件,受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0件;2011年受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57件,受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0件;2012年受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61件,受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2件……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运输合同纠纷较一般合同纠纷复杂,它涉及到承运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是否造成货物毁损、是否按时运到,收货人是否履行收货义务等。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目的地是指客、货运输的最终到达地。 运输合同可能是单一的运输工具来完成,比如由路上运输或者水上运输或者空中运输单独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还存……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处理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现在越来越常见,出现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以下是一例经典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通过针对此案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当中涉及了许多处理过程的典型问题。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情 A司与M司签订了二甲基硫醚的外销合同,并约定M司向A司买入二甲基硫醚的具体数量、金额和付款方式。A司为履行外销合同与B司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约定由A司向B司支付所有代理费用,B司为A司出口的二甲基硫醚办……
公路货运限赔条款有效吗?一、货物运输毁损灭失的归责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上述法条中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在对待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时,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换言之,除非承运人能够举证证明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原因是基于该条文……
快递弄丢贵重物品,没签保价选项怎么赔?2008年7月20日,某公司在小李处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的放大器。小李填写了一份《快递详情单》,委托某快递公司将放大器快递给该公司。不料在承运过程中,放大器遗失。于是,小李向快递公司索赔。由于小李未保价,快递公司仅愿赔偿500元。为此,小李诉至法院,要求该快递公司赔偿货物灭失的损失9000元。 在庭审中,被告某快递公司辩称:小李在《快递详情单》资费栏中填写10元,按照被告的快递资费标准,反映了……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免责赔偿与法律适用铁路运输运合同是调整铁路运输的法律工具,它是规范铁路运输行为,保障铁路运输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交易的更加频繁和旅客、货主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审理的案件对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免责、赔偿与法律适用浅谈几个问题。 一、铁路货运合同纠纷中的免责 尽管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无过错责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如按《民法通则》第……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重大过失”相关问题探悉《铁路法》第17条规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是承运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不适用限额赔偿,要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因此,承运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对于确定货物运输赔偿责任具有重大意义。关于故意的认定,大家看法较为一致,但对于重大过失的认定,我国现行立法尚没有确定过失的标准,因而在实践中就相应地出现一些混乱,无法准确地判定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下面笔者就结合审判实践对这一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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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以上为运输合同纠纷法律实务专题研究的相关资料。了解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动向,掌握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观点,邀请专业的运输合同纠纷律师析法答疑。我们不代表审判观点,但是我们努力在接近审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