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阳刚接汪峰通知:今后不能再唱《春天里》。此消息一经披露,舆论一片哗然,铺天盖地的唾沫星子,汹涌澎湃,万浪齐指汪峰。
对此现象,陈志群律师认为,舆论从情感角度出发可以理解,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汪峰的行为却是完全合法。
陈志群律师查询了一下《春天里》的作词人和作曲人都是汪峰。显然,如汪峰未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汪峰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任何使用该歌曲进行演唱、表演的行为都应当事先征得汪峰的同意。
因此,旭日阳刚在春晚演唱该歌曲如未事先征得汪峰同意,则是侵权行为,而汪峰在事后通知其不能再唱该歌曲,则仅仅是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完全合法,且应当受法律保护。
为此,社会舆论唾沫喷向汪峰,陈志群律师为汪峰叫屈,也希望社会公众能较好地区分道德与法律。道德上,似乎旭日阳刚更值得同情。但是,法律上,汪峰的权利更值得维护,这才符合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