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权的(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
《著作权法》规定作品自创作完成时即自动享有“著作权”(版权)。如你到版权局(有的是其他组织如广州的是版权保护联合会)备案,那么他们会给你发一个小红本本证明你对作品享有版权。
二、作品不论发表与否作者都享有版权
当你写了一篇文章不想发表也没发表,你仍然会在你创作完成那时刻时享有著作权,其权利内容之一就是你能决定是否发表(即著作权之发表权)。别人要是帮你发表了你可以要求他承担如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三、你合法改编了他人作品,这个被改编的作品由你享有
经过允许或授权,改编人享有对经过改编的作品的版权。如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剧本,而小说作者和 剧本作者不是同一人时,则编剧享有对剧本的版权。
四、表演权与表演者权不是一回事
表演权是作品拿来表演的的权利,如某人编写了个相声,没经过这个人同意,其他人不能拿去表演即不能拿去现场说相声。
相声演员对其相声的说学逗唱表演也享有单独的著作权。演员的这种权利就是表演者权。
五、与版权授权有关的几个问题
(一)独占授权,即连版权人都不能再行使的权利。如你写个小说授权某出版公司独占发行,那么你除了拿授权费不能再授权其他公司发行,你自己也不能单独印刷拿去销售。
(二)授权的时限,授权可以限制起止期间。期限满了你可以再授权这人或那人,那么你又可以收钱啦。
(三)授权范围,比如你授权出版商出版你的小说5千本,那么出版商就不能出版5万本。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多销售多好啊!其实不然,万一销路好,版权人还可以将来涨价另外授权。
六、这些创作可以通过版权(著作权)保护
(一)建筑模型 ;(二)雕塑;(三)计算机软件;(四)有特色的一句话的宣传语;(五)有新意的新艺术变形字体;(六)老师或专家等的即席授课或讲演;(七)工程图纸等图形作品。
七、版权(著作权)作品有职务与非职务作品之分
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常见案例是,员工为完成公司工作任务而作的文章,图纸等就属职务作品,版权由公司享有。
除上述情况及法律另外规定外其他作品就都是非职务作品。
八、委托创作的版权归属疸复杂,要注意
委托创作就是,某个个人或公司请其他的个人或公司创作一个作品。一般的通用原则是版权归受选委托进行创作的这个个人或公司。例外或说是反证是,如果事先双方约定完成的创作作品归委托方享有,则版权归委托方享有。
九、不算侵犯版权的情形
(一)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二)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三)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四)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