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获悉,财经委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起草组,着手对该法进行修改。
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基金资产规模快速扩张,基金新产品和新业务不断出现,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资本市场、基金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使证券投资基金法规范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基金监管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很多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扩大调整范围、完善对股东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规制、放宽基金运作方式和投资范围、强化基金销售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等。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目前财经委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起草组,着手对该法进行修改,代表议案提出的扩大基金法调整范围、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和管理制度等问题正是当前修改工作应关注的重点问题。下一步,修改工作小组拟在具体的修改工作中深入研究采纳代表议案所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