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南方多个省份突发雪灾,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现本站邀请专家律师为公众做相关分析,以供处理相关事件时参考:
一、大雪路滑,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时,大雪路滑不能作为违反交通规则的免责事由。事故责任承担方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会因大雪路滑而减轻。交通事故的处理认定以及相关赔偿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站建议公众下雪天尽量不要开车出行,改换地铁或者其他更安全的交通工具,如果一定要开车也要万分谨慎。
二、飞机航班、火车车次延误或者被取消
在这种情况下,雪灾属于不可抗力。航班或者车次因为雪灾延误或者取消,航空公司、火车站依法只要退还票款(即:解除运输合同),而不需要其他责任。因此,本站建议公众在出现上述情况时,不要一味责备航空公司或者火车站,而要尽早寻找其他出行方式以免误事。
三、因雪灾引发的交通障碍而延误交货
在这种情况下,雪灾引发的交通障碍也属于不可抗力。合同一方需要通过飞机、火车、汽车向另一方交货,但因运货途中发生雪灾而延误交货的,可视情况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四、房屋、树木倒塌伤人
如果房屋、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员已尽善意管理义务的,而因雪灾发生的伤人事件,房屋、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需要成大拿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未经妥善管理的房屋、树木,则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五、关于工伤问题
雪灾频繁导致劳动者发生受伤事件,但哪些情况下可认为是工伤呢?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判断:在雪灾中因抢险救灾而发生伤亡的,除特殊岗位的劳动者(例如交警、电力工作人员等)外,一般公众也可认为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