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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翻新装潢合同》今天起试行

编辑:徐运 来源:新闻晨报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晨报讯 记者从市装饰装修协会了解到,《上海市家庭居室翻新装潢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本)今起在全市启用。因需要翻新装潢的多为成熟小区,故该合同相比一般装修合同有不少“创新”内容。例如为尽可能减少翻新装潢影响周围居民,有噪音施工必须在早七点和晚七点之间进行。

  负责起草示范文本的佳园装潢董事长黄振告诉记者,新试行的《翻新装潢合同示范文本》,涵盖了住宅翻新装潢饰前、饰中、饰后的30多项服务内容,对业主与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工程概况和造价、工程质量及验收、安全生产和防火、工程价款及结算、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以及翻新装潢的施工规范等细则制定了详尽的约束条款。

  在新版的《翻新装潢合同示范文本》中,对比原先的一般装修合同,记者发现了许多“新概念”。一般翻新装修的二手房或老公房,家具、电器都已摆放多年,在装修时,它们是否要到别处“安家”,墙面或者家具万一发生损坏,责任怎么界定?合同规定,施工方应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业主方,由业主负责解决和协调。而施工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施工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对于施工前已经存在的家具,合同规定,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业主应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施工人员应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和无需翻新施工的部位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双方应在《翻新装潢现场保护清单》上书面确认现场需保护的项目。经双方确认的保护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造成损坏的,应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此外,与毛坯房装修不同的是,翻新装潢的楼房多在成熟小区,怎么才能尽可能不影响左邻右里呢?记者看到,合同中明确规定:“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另据了解,“首届上海翻新装潢服务月”也将于今天正式拉开序幕。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好饰家、佳园装潢联合推出了《翻新装潢手册》服务月内在好饰家徐汇店专设派送点,向市民免费发放10000册。在这次服务月中还将发放一批“翻新装潢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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