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从司法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5月起,司法部将用两年时间在全国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深度、广度和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政策、举措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指出,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利保障途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比如,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宗族恶势力,打击“村霸”;依法破除乡村封建迷信活动;依法惩处乡村邪教组织等。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三是推动建设文明乡风。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破除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陋习。
“律师队伍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刘华春表示,将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指导各地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针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不足,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人施汉生指出,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同时,将创新普法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网络新媒体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营造乡村地区和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