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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代购,真诈骗,“中间商”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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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有风险,入“坑”需谨慎。“一件代发不囤货”“无需垫付资金”“发发朋友圈就赚钱”……这是朋友圈微商招代理常用的话术。近日,北京市张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做代理“中间商”可能遭遇骗局的故事。

  代购有风险,入“坑”需谨慎。“一件代发不囤货”“无需垫付资金”“发发朋友圈就赚钱”……这是朋友圈微商招代理常用的话术。

  世上真有这听起来毫无风险的好事?近日,北京市张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做代理“中间商”可能遭遇骗局的故事。

 

奢侈品代购,涉嫌诈骗数千万元

  20207月,受疫情影响,居家办公的张女士想找个副业增加一些收入。她得知男友的同学小李在朋友圈做海外奢侈品代购生意已有多年,货源来自小李的亲戚刘某。

  于是,张女士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成了小李的下线。

  此后,张女士定期在朋友圈发布代购信息。求购者决定购买后,将全款打给张女士。张女士再将钱打给小李,自己从中赚些差价。

  由于奢侈品从海外发出,加上货源紧张,所以从客户打款到收到商品往往要经历一两个月的时间。张女士做代购初期,商品虽会到得迟一些,但总能收到。然而,到了今年年初,张女士发现,很多时候钱打过去了商品却很难见到。对此,小李给出的是“出货程序繁琐”“货物需要隔离”等解释和理由。直至今年7月的一天,小李才告诉张女士,他的上家刘某已被刑拘。得知消息后,张女士大为吃惊,此时她还欠有客户40余万元的商品没有兑现。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报道内容显示,2019年起,刘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代购名贵化妆品名贵包的前提下,仍然采取在朋友圈内以极低的价格推销。经警方初步统计,近三年来,刘某骗取的金额已达数千万元。目前,其因涉嫌诈骗,已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

 

上线诈骗,“中间商”要负法律责任

  更令张女士不安的还有,尽管她也是受害者,但作为“中间商”,她也需要承担赔付其下线客户的法律责任。此前多有此类案例发生。

  比如,今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自媒体发布一则案例。20202月中旬,小燕向小罗求购1万只口罩,货款4万元。但小罗只是“中间商”,他把钱转给了自己的上线小曾,小曾的上线也被骗了,无法兑付口罩。于是小燕向法院起诉小罗退还货款4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小罗向小燕返还货款4万元及赔偿货款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对此判决,高明法院梁小平法官指出,每一手交易都是一个独立的买卖合同关系,每个人在不同的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是不同的。每一次交易都会对对方产生一种权利义务。每个合同只能约束这个合同的双方,不对外产生约束力。小罗卖货物给小燕就要承担向小燕交付货物的义务及违约后退回货款的责任,小罗拒不退回或不能退回就是继续占用款项,要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至于小罗与上家的关系,发生在上一环节的交易中,与小燕无关,但他可以向上一手的收款方要求退款和赔偿。

 

受骗者索要欠款并非易事

  张女士告诉记者,近日,她将自己的上线小李起诉至法院。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然而,让张女士担心的并不是能否胜诉,而是胜诉后能否拿到自己交给小李的40余万元。“因为小李也被骗了200余万元,而且这些钱也是像我自己一样,是下线的,他也无力偿还。”张女士说。

  对此,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帮辉告诉记者:“类似此类案件,如果上线年龄很年轻,有支付能力和财产实力,或者有房产,对外也不欠债,一般不会不顾及自己一辈子在黑名单里,建议下线走诉讼程序维护自己权益;如果上线没有‘造血能力’,家人也没有帮助能力,下线可以考虑与上线协商先偿还部分钱款,剩余部分在协议中约定好期限分期偿还。”

  目前,张女士经过与小李协商,小李先行退回张女士15万元,同时张女士也撤回了对小李的诉讼请求。(本社记者  哈隆)

责任编辑: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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