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法治动态 >> 法院观点 >> 正文

浦东法院已受理备受关注的“假海宝”案

编辑:佚名 来源:上海法院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赚钱专程到上海****关于世博及世界杯的“大兴货”,并且找好了销货渠道和买家,费尽心机的田某、胡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开张”才7天就被公安人员一举抓获,并当场缴获了14000余件假冒商品。

  据悉,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已受理这起备受关注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并将于下周二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南下”寻找世博商机

  今年30岁的田某与好友胡某原先在北京打工,两人曾目睹奥运期间吉祥物生意的火爆场景,于是便想借着世博会和南非世界杯“如火如荼”之际做些纪念品生意,二人合计后决定“南下”上海寻找商机。

  世博会召开前,田某与胡某分别带着家眷陆续来到上海,胡某在离世博园区不远的浦东南路上租了一间房间,之后,二人坐火车去浙江义务的小商品市场寻找低价的假冒纪念品进货渠道,联系妥当后又迅速在临近世博园区的雪野二村租了一套房子作为存放假货的仓库,准备借着世博会的人气儿“大干一场”。

  24种产品达14000余件

  为广开销路,田、胡二人印制了很多名片在世博园内分发,同时也发给一些便利店老板,不少流动摊贩“慕名”前来进货。才几天的功夫,二人通过卖假冒的海宝打火机、手机链、中国馆摆件得款五、六千元。

  5月8日,“开张”仅7天的田、胡被公安人员抓获,并被当场缴获了印有上海世博会吉祥物商标、上海世博会会徽商标、SOUTH  AFRICA  2010、FIFA、FIFA WORLD CUP、ZAK***等商标的24种产品14000余件,包括打火机、毛绒玩具、钥匙扣、水晶海宝等小商品。经浦东新区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缴获的商品市场售价高达46万多元。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以田某、胡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