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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笃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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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笃明律师

执业证号:13101199910219618
所在律所:上海王笃明律所事务所
联系方式:13761686858、021-58761921
电子邮箱:shwdm2009@163.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28号汤臣中心A座1510—1511室。

个人简介:

  上海王笃明律所事务所王笃明主任律所毕业于东南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正式执业律师。王笃明律师有二十年的律师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宝贵的人脉资源,在债权债务处理上具有独到的见解。在企业债权债务、账款追收、民间借贷纠纷、资本运作、风险管理等领域极其擅长;同时,王笃明律也是中国知名的培训专家和信用征信师、与全国众多大型培训机构保有良好合作,培训内容主要有两大块:一是企业赊销风险管理系列;二是规则的智慧系列。这两套课程在国内都是很新颖的课题,一经推出就深受广大学员欢迎。

  专业领域:债权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账款追收、合同纠纷、风险代理、法律顾问、民商代理、培训服务、企业风险管控、企业风险管理培训。

  执业风格:20多年的执业经历不仅形成了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高超的庭审辩论技巧、冷静的应变能力,而且处处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赞扬。

  执业理念:一切以客户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客户的利益,在客户价值实现的过程中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向前发展。

  社会职务&公司兼职:

  上海德明管理顾问公司资深咨询师、培训讲师
  上海市钢铁贸易协会讲师
  前沿讲座特邀讲师
  上海慧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专家
  上海信用协会讲师团专家、上海信用征信协会会员
  总裁网特聘专家
  上海市中小企业债务处理办公室指定首席顾问
  上海市钢贸协会金融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会员
  上海市钢贸协会商务商账处理中心指定首席顾问

  成功案例:

  一、账款清收—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方:浙江某科技公司
  债务方:上海某水泥公司
    双方于2005年签定购销合同,并不段有业务往来,截止2010年8月债务公司尚欠债权公司货款50万元,由于债权公司人员变动较大,后续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均被债务公司以时间长,资料不全为借口,拒绝还款,债权公司遂委托我司运作。
  开始我司通过各种途径与债务公司相关人员经过多次沟通,并出据相关的债权凭证,但债务公司仍然以各种借口拒绝还款。
  在此情况下,我司通过合法的法律催收手段,先行查封了债务方相关银行帐户等资产,迫使债务方与我司进行谈判。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后达成一次性还款协议,我司撤诉,债务方还款,现此笔欠款已经全部收回。

  二、纵使遇到“老赖”公司,依然能把钱追回
  2009年10月6日,委托人(上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向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价值115万元的混凝土,账期为一个月。
  账款到期后,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拖欠货款,委托人踏入了漫漫“追债”之路。
  委托人连续追债6个月毫无进展。先后委托商账公司、律师,甚至 “黑社会”进行追讨,债务人仍然拒绝付款,并主动要求诉讼解决,以达到拖延时间,逃废债务之目的。
  经查,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利用商业融资恶意拖欠的“老赖”,且赖账技术极为隐蔽,仅2009年就涉及上海法院执行案件31起,且有几十起在诉案件和上百起债权人追索案件。
  债务人拒绝付款,其他债权人已诉案件无法执行,债权人陷入绝望的境地。受托的商账公司和律师无能为力,只得退回案件。
  在委托人陷入绝望之时,他们委托了上海王笃明律师事务所王笃明主任律师,我们接受委托后,仅用5个工作日就将账款全额收回,并使债务人承担纠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只要功夫好,没有债权收不了
  货款催收通常情况下难就难在欠款人路途遥远,催收成本太高。本案例生动地说明了只要方法得当,可以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
  2008 年11月份,东莞市某知名电池厂委托本公司代理催收一笔在福建省的货款,货款总额为10万多元。该货款是委托人于2008年3-5月的货款。委托人从2006年开始就给福建省某电子有限公司供货,并签定了贷款结算协议书,双方之间还有订单等作为凭证。订单规定了对方收到发票后才付款。由于对方未能按约定付款,此公司后来也不敢先开发票了。经多次催款,对方于2006年8月提出了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说是其下家山东省某著名家电企业检测到其产品溴超标,根本原因就在该厂的产品上,要求该厂与其共同拿样品到福建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扣款。
  接受委托后,本公司详细研究了相关的证据材料,精心指导委托人备齐了所有证据材料,向我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对方收到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后,即打电话与我委托人及本律师协商还款事宜,最后达成一致,并且对2009年1月23日送来了全部货款,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能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圆满解决,收回全部货款。主要原因就在于两点:一是确定好管辖法院;二是证据提交完整确凿,不给对方任何可钻之漏洞。
  委托人在收到货款的当天,非常高兴地对本公司领导说:你一次也没有去福建,就能拿回全部货款,而且时间这么短,贵公司的能力真是超出我的想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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