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站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自2008年5月17日起执行新的律师加盟规则,现公布如下:
一、律师加盟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皆可申请加盟本站:
1、上海市执业律师,申请时必须提交有效的执业证号;
2、执业期间无违纪记录;
3、有公益心,愿意接受公众的免费法律咨询。
二、律师加盟流程:
凡符合加盟条件者,可依照以下流程申请:
递交个人简历(包括执业证号和照片),发送至lawyer@sh148.org(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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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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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转交网站内容编辑部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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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结束,即日起加盟者享受本站的免费宣传服务。
上述规则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执行。
上海法律网管理委员会
200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