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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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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批准加入于1976年12月10日经第3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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