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头衔:
王安保 太原海关党组书记
金时峰 福州海关关长
二、以下7名同志关街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徐道文 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
梁克义 太原海关关长
庞中联 满洲里海关关长
孙毅彪 上海海关关长
陈华山 南昌海关关长
何署坤 武汉海关关长
靳晨光 长沙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头衔:
王志宗 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徐淑芳(女)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方友 杭州海关副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