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2007年元旦、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6]14号)精神,现就做好元旦和春节黄金周期间的有关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丰富旅游产品,营造良好旅游氛围。元旦、春节是每年的第一个旅游高峰,特别是春节黄金周,交织着学生寒假、探亲、旅游、返乡等多重人流,各地旅游部门要按照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节日的总体要求,组织旅游企业,精心筹划,开辟多种旅游线路,千方百计丰富旅游产品,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旅游需求。
二、加强信息服务,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各地旅游部门要把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作为为群众服务的重要工作,在元旦、春节黄金周期间加大旅游信息服务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强对新产品、新线路的宣传和推广,提供包括交通、住宿、景区、气象、医疗救护、治安、通讯服务、咨询投诉电话、自驾车服务等多方面的实用信息,及时为游客出行提供务实、有特色的信息参考,合理分流客源,调解供需矛盾。
三、抓住有利时机,开展文明诚信旅游。元旦、春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是人民群众合家团聚的日子,也是一次倡导文明诚信旅游的有利时机。各地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势的活动,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要通过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各旅游服务单位组织多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活动,在旅游服务人员中开展文明使者、文明示范员的创建活动,以“业内文明促公民文明”。
要继续开展“诚信旅游”活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旅游客运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好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假日市场消费环境。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冰雪旅游地区和旅游交通的安全。开展冰雪旅游的地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对各类冰雪游乐设施进行安全维护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消除旅游安全隐患,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要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要针对冬季交通运输安全情况复杂、隐患较多的特点,加强对旅游运营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运营的规范管理,禁止超载运营、禁止车辆带故障上路和疲劳驾驶的情况发生。要督促旅行社等旅游接待单位,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旅游客运车辆,保质保安全地完成旅游客运服务工作。要及时掌握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采取主动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假日旅游运行
各地旅游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节日期间的投诉受理、咨询服务等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协调处理。
元旦、春节黄金周期间,为保障假日旅游丰富多彩,旅游企业加班加点,职工辛勤劳动。各地旅游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帮助解决旅游企业和职工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