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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7步步高全国排球联赛竞赛规程》补充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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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7步步高全国排球联赛竞赛规程》补充说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际排球联合会代表大会关于排球比赛决定名次的最新规定,经联赛组委会研究,现就本赛季联赛技术手册第三部分竞赛规程的相关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全国排球联赛男、女各16支队伍参加。
  (二)比赛分为小组赛、名次赛和决赛进行。
  1、小组赛
  男、女各16支队伍,男排按上一个赛季联赛成绩将16支队分成A(前八名)、B(后八名),女排采用南北区划分将16支队分成A、B组,分别进行主、客场循环比赛。按小组赛总积分排出各小组的名次。
  2、名次赛
  小组赛男排A组7、8名和B组1、2名进行升降组赛(A7-B2,A8-B1),升降组赛获胜的队占据A组相应位置并参加2007年全国排球大奖赛和下赛季联赛A组(前八名)的比赛;升降组赛失利的队降至B组相应位置并参加下赛季联赛B组(后八名)的比赛。男排升降组赛进行主、客场比赛,按主客场总积分排出相应各队名次。
  小组赛女排A组1-8名分别与B组1-8名进行名次赛:
  半决赛:A1-B2,B1-A2; 决五、六名:B3-A3; 决十五、十六名:B8-A8;
  决七至十名:A4-B5,B4-A5; 决十一至十四名:A6-B7,B6-A7。
  女排名次赛每队只进行一场比赛,在小组赛排名考前的俱乐部队主场进行,具体编排以竞赛日程为准。按单场比赛成绩决出联赛第五至十六名的名次。
  3、第三阶段:决赛
  获得男排A组1、2名的队进入冠亚军决赛,进行主客场3场2胜制的决赛(第一场比赛主场为A组第2名的俱乐部主场,第二、三场比赛主场为A组第1名的俱乐部主场)。
  获得女排A1-B2和B1-A2名次赛的负者进入联赛3、4名的争夺赛,只进行一场比赛,在A1B2负的俱乐部主场举行。按单场比赛成绩决出联赛第三、四名的名次;A1-B2和B1-A2名次赛的胜者进入主客场3场2胜制的冠亚军决赛(第一场比赛主场为B1A2胜的俱乐部主场,第二、三场比赛主场为A1B2胜的俱乐部主场)。
  (三)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1场得2分,负1场得1分。
  2、小组赛、名次赛和冠亚军决赛的比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 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Z值相等,则采用
  A(胜局总数)/ 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C值仍相等,则根据两队或两队以上相互之间最后一场比赛的胜者排名靠前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
  5、比赛弃权者所弃权的场次及处罚停赛的场次按0分计算,比赛罢赛者,全部场次按0分计算。 国家体育总局联赛组委会
二OO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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