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盗窃骨灰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盗窃骨灰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你院《关于对盗窃骨灰行为可否比照盗窃尸体罪定性问题的请示》(吉检发请字[2002]1号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骨灰”不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尸体”。对于盗窃骨灰的行为不能以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