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督〔2011〕3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上海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督〔201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制定《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并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县政府根据《实施意见》和《指标》要求,做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工作,全面推进本区县教育现代化并做好接受综合督政的准备。督政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