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办发〔2015〕4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2015年1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加强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本市民政系统广泛开展了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安全管理是最基础性的管理,维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加快改革创新,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深刻汲取各类事故的教训,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标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把安全管理落实到行动上,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追责、重实效”。
二、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安全管理重在落实,关键是责任到位。民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何时候都不得马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责任体系暂行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和工作管理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求,结合本部门、本业务、本单位的实际,层层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将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措施落实和延伸到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之中,切实做到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到位,实施有效。
三、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和防范能力
安全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需要有管理和防范能力作保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基础需求与专业需求相结合,依托专门或专业机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要进一步提高预判、预估、预警和应对能力。
四、全面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化
安全管理制度化是安全管理法治化的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建立健全以安全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有依据,操作有规程,违规有警示,检查有标准,实施有监督,隐患及时改,责任有追究,并按照可持续改进的要求不断提升制度化管理的质量。
五、全面实施安全管理“五同时”工作法
安全管理“五同时”工作法是实践的经验总结。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者和活动的组织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并对查处的隐患或安全问题,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问责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六、全面建立和实施安全风险排查与整改管控制度
隐患是安全最大敌人,隐患不除,安全难以保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和做到安全隐患和风险排查经常化,整改工作及时,不留隐患。要建立风险点的管控清单和管控制度,专业设备设施、压力容器、电器等要依照管理规程建立专业维修保养制度,特种和特定岗位要坚持持证上岗和特别管理制度,危化物品、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要始终处于严控状态。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和接待方式,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飞行检查。
七、关于当前安全管理工作
新年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地毯式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到全面动员,人人参与,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消除各类隐患,推进和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春节和冬季期间的特点和活动,做好以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护理安全、防寒保暖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做好员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教育,全面落实领导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管理措施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布置和落实好各类服务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当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通知的工作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民政局(市社团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