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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开展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市质量技监局自贸区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大力宣传检验检测的质量基础作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引导广大检验检测机构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创新发展,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国认办〔2015〕55号)的部署和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沪质安〔2015〕9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在今年9月“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将紧密围绕“改革、诚信、创新”的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宣贯《质量发展纲要》和“质量月”的系列安排,宣贯促进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举措,宣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3号令),宣传普及检验检测相关知识,开展便民检测服务。

  二、活动范围

  本次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的范围包括在沪国家质检中心、本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本市食品检验机构,以及其他与市民人身安全、健康密切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

  三、活动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期间,鼓励各检验检测机构广泛邀请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以及社区、学校、消费者、媒体、企业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活动。通过检验检测机构的开放,展现本市检验检测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加深全社会对检验检测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关注检验检测质量、助推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现场参观实验室

  在不影响检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实验室,免费检验样品、观摩现场测试过程,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实验室检测服务的能力情况,以及检验检测对百姓生活和经济发展所起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举办宣贯和讲座活动

  通过举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律知识宣贯、检验检测知识讲座、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座谈会等形式,在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部门、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各界之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探讨检验检测产业改革和发展方向,普及产品质量知识,完善检验检测诚信体系。

  (三)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

  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介绍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情况,向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宣传检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突出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益性、开放性和服务性,展现各检验检测机构在解决社会各方关心的检验检测领域的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周密策划,积极推进

  各区(县)认证监管部门要按照区域实际,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宣贯,展现各级部门在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上的成效,积极组织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并鼓励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筹划开放日活动,特别是国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含已创建的或计划创建的)、获得上海名牌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集团等可利用本次活动契机,带头展现检验检测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服务社会民生需求的成果,展示上海检验检测机构良好形象。

  (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区(县)认证监管部门要认真挖掘区内检验检测工作亮点,积极报送信息并及时上报总结,书面总结请于2015年10月9日前报送我局。有意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的检验检测机构,请在“质量月”期间及时上报活动方案或小结,我局将在门户网站设置“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专栏”予以发布。

  联系人:傅张杰、倪敏联系电话:54263750、54261764;传真:54265539;电子邮箱:renzheng@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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