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财〔2016〕550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及本市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经领导同意,成立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阎祖强
副组长:徐徕、张予敏
成员:林晓利、黎桑、翁思晔、刘丹华、范之劲、杨全、王彦、张鸣伟、赵燕君、杨鸿箐、陆峰、陈桂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翁思晔副主任:林晓利、黎桑
成员:张凤娟、周芬芳、包培红、穆晓东、各直属单位财务负责人
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上述相关工作机构自然终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