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合〔2016〕25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参与首届全国青少年优秀原创科幻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区科委(协)、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和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青少年优秀原创科幻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国科交函字〔2016〕172号)精神,“首届全国青少年优秀原创科幻作品大赛”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活动旨在激发青少年创作活力,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挖掘青少年创造潜能,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营造敢于科学幻想,促进未来创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未来中国”。
三、活动内容
比赛分为科幻小说、科幻画和科幻微视频三类,具体参赛要求如下:
(一)科幻小说
1.面向群体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硕士生、博士生)、社会人士(包括科研工作者、教师等年龄在35岁以下的社会人士)。
2.主题:参赛作品主题不限,体现正能量。
3.项目规则
组别:
按作品类型分为:
微型小说组:5000字以下
短篇小说组:5000-10000字之间
按年龄段分为:
小学、中学、大学、社会人士四个年龄段
参评作品主题必须符合征文要求:科学幻想小说,主要描写现实的或想象的科学和技术对社会及个人的影响的虚构性文学作品。用幻想的形式,表现人类在未来世界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和科学技术远景,其内容以科学事实、预见和想象为主。奇幻、玄幻以及其他类别文学作品不能参评。作品应构思新颖,立意积极向上,字数符合各组别要求;
评分标准:创意幻想40分,科学原理30分,文学情节30分。
4.成果形式
出版《中国青少年科幻小说获奖作品选集》。
(二)科幻画
1.面向群体
小学(小学生可参加手绘组比赛)、初中、高中、大学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硕士生、博士生),每名参赛者独立完成各自的作品。
2.主题:未来中国。
3.项目规则
作品形式:以绘画形式参展;
作品尺寸:规格为540*380mm,像素为300dpi;
创作方式:创作手法不限,抽象、写实等均可,表现工具不限,手绘、电脑、摄影后期合成等均可;
作品载体:可在纸媒体上创作,扫描后进行网上提交,亦可提交电脑绘画创作的作品;
组别:
按作品类型分为:
手绘组:包括油画、水粉、素描、蜡笔、工笔、写意、白描等
电脑绘画组:手绘板绘画、平面设计软件绘画、3D软件绘图均可
按年龄段分为:
手绘组:小学、中学、大学三个年龄段
电脑绘画组:中学、大学两个年龄段
作品数量: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1幅作品(系列作品按一幅计算);
评分标准:创意幻想40分,科学原理30分,文学情节30分。
(三)科幻微视频
1.面向群体
大学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硕士生、博士生)、社会人士(包括科研工作者、教师等年龄在35岁以下的社会人士),参赛者可独立完成亦可组成团队完成参赛作品(组队队员须符合参赛年龄要求,团队不得超过5人)。
2.主题:参赛作品主题不限,体现正能量。
3.项目规则
作品形式:以微视频形式参展
作品尺寸:1920*1080;
创作方式:创作手法不限,拍摄、3D软件、平面动画软件设计等均可(视频剪辑除外);
组别:
作品类型为科幻微视频
科幻微视频:指以人物表演等通过拍摄的方式制作的微电影,或以3Dsmax、Maya、Flash等设计软件设计制作完成的动画微视频。
按年龄段分为:大学、社会人士两个年龄段
评分标准:创意幻想40分,科学原理30分,文学情节30分。
四、报名方式
1.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区科委(协)、教育局均可推荐参赛作品。
2.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硕士生、博士生)、社会人士(包括科研工作者、教师等年龄在35岁以下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
3.参赛者请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pzx@shkepu.gov.cn,纸质版《报名表》及作品邮寄至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淮海中路1634号506室),申报日期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26日。
五、奖项设置
比赛三个类别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共设一等奖15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100项,优秀奖若干。大赛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获奖选手和学校将优先参加科技部组织的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国际交流活动。科幻画、科幻微视频获奖作品将分别参选2017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海报与宣传视频设计,科幻小说获奖作品将编入《中国青少年科幻小说获奖作品选集》。各年龄各组别一等奖获得者将有机会参加大赛组织的研学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参评作品要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创新性、艺术性、可读性和思想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启迪智慧,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所有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同时取消其参赛资格。
2.专家邀请、评审,奖品制作等费用由主办方负责,活动中参赛选手发生的创作等相关费用自理。
联系人:市科委 钟倩 23119284
市教委 谢俊 23116719
技术支持: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 吴悦彤
64332556-803 18801626369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