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德〔2016〕35号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进取、努力奋斗,按照工作部署,决定举办“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
承办单位: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网络支持:上海教育新闻网(www.shedunews.com)、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
三、评奖安排
设年度人物奖10名,提名奖10名。
四、参选要求
1.上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参选人在勤奋学习、创业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学法守法、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环保生态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表彰的,除往届上海市和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外,均可参加评选。
五、申报方式
1.由学校推荐参选,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2.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资料可作为参选人事迹上报材料的一部分,以MP4视频格式录制,并以光盘形式提交,时长以1分钟以内为宜。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2017年1月15日(星期日)前邮寄至活动组委会。相关报名表、参选人事迹及照片等电子版材料,请于2017年1月15日17时前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sh_dxs@163.com。
六、评选方式与宣传
1.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公众投票、评议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截止后,活动组委会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候选人20名。
第二阶段:2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东方教育时报》、上海教育新闻网、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上刊登,展示候选人风采。
公众投票分三个部分:(1)网络投票,在《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开辟专栏,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以实名制形式进行;(2)活动组委会邀请各高校学工部部长以实名制形式进行投票;(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阶段:将网络投票、高校学工部部长投票、专家投票结果,分别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分,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活动组委会将年度人物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指导部门审定并公示。
2.奖励表彰。活动组委会将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授予证书、奖杯。
3.宣传。在启动阶段,通过《东方教育时报》、上海教育新闻网、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对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进行宣传。
在投票前,《东方教育时报》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进行介绍。上海教育新闻网、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将刊登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照片及相关事迹文字。
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出后,《东方教育时报》将制作大学生年度人物专辑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社会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
七、工作要求
1.各高校应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我委将根据推荐情况和评审结果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参评“2016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2.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高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链接指向活动官方网址。
3.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站上海教育新闻网:www.shedunews.com,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微信号:DFJYWX)。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人:胡思华、臧莺、魏小潭,联系电话:62525555-460、449、410,传真:62526016,电子邮箱:sh_dxs@163.com,通信地址及邮编:长宁路491弄36号413室(200050)。
附件: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附件请至www.shmec.gov.cn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