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版权〔2017〕1号
上海市版权局关于授予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园区(基地)“2016年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上海版权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市版权局开展了2016年上海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工作。根据申报与推荐情况,经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等评选程序,现决定授予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2016年上海版权示范单位”的称号,授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3家园区(基地)“2016年上海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的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示范单位(19家)
1.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
4.上海玖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6.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7.上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8.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上海有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12.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13.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4.上海昊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上海文艺出版社
16.上海数设科技有限公司
17.上海申奥科技有限公司
18.上海指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宸铭影业(上海)有限公司
二、示范园区(基地)(3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复旦软件园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3.上海长江软件园
希望以上单位继续发挥好引领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版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力推动上海成为全国版权产业高地。
上海市版权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