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外〔2017〕3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及开展留学生课程与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教育对外开放“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课程和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继续提升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的课程质量,现将申报2017年本市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及开展留学生课程与专业备案工作等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
本年度继续开展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示范性课程建设申报范围、方式和条件
1.本年度采取两种申报方式。
第一种是指定课程申报。指定课程申报范围见附件。
第二种是自主选题申报。鼓励高校教师积极申报自主选题的课程,不限制学科专业范围,支持高校示范性英语授课专业建设。
2.申报课程应为上海市普通高校开设的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且具有可持续性。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每位课程负责人仅限申报1门课程。所申报课程须有课程团队,且以本校教师为主体。高校应确保负责人出现变更情况后,团队成员能够及时接替。
4.申报课程除应提供申报材料外,还应建设有课程介绍网页(站),且网页(站)上有主讲教师至少总时长为30分钟现场教学视频。视频内容应为课程中的重点或难点,单项视频时长可在5至15分钟内。鼓励开展“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的探索。
5.凡已接受上海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并主动承担课程建设任务。
6.曾参加过示范性课程申报,但未获得立项的课程,如所申报课程已有明显改进,可重新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预算额度
本次申报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各高校负责本校课程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并提交纸质盖章材料。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程予以立项,项目建设周期到2018年底,每门课程建设资金10万元。
二、留学生课程及专业备案
高校今年分两次就本校正在开设的全部面向留学生的课程及专业向市教委进行备案:
(一)课程备案工作。各高校将本校全部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外语授课课程,以及本年度汉语授课课程到网络平台进行报备。2017年新增课程要填报首次信息;数据库中已经存在的课程,请课程负责人登录签到,刷新信息。各高校请于2017年5月1日及10月1日前分别完成信息平台中课程名单的更新和确认工作,并提交纸质盖章汇总表。
(二)专业备案工作。各高校将本校已经开设的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外语授课专业以及汉语授课专业填报到网络平台,请于2017年5月1日及10月1日前分别完成专业名单和培养方案的填报工作,并提交纸质盖章汇总表和培养方案。
三、备案及申报的材料上报
(一)高校确定本校备案与申报工作负责人1人,另外确定工作联系人至少1人。负责人做好校内跨部门的协调工作,联系人做好信息传达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留学生课程及专业的备案工作和示范性课程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均基于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平台网址为市教委《留学上海》官方网站:http://www.study-shanghai.org/。
(三)直接在网络平台填报及确认完成后,通过网络平台生成以下表格的WORD(或PDF)文档:
1.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工作通讯录》;
2.课程与专业备案材料:《课程备案汇总表》《专业备案汇总表》(专业备案须另外附加专业培养方案);
3.2017年示范性课程申报材料:《课程建设申报表》《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4.分年度示范性课程预算:《预算评审申报书》。
将以上表格从网络平台中导出,完成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分别打印1份(A4纸),交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1.市教委国际交流处:葛静怡,联系电话:23116757
2.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袁进;联系电话:62932801
3.纸质材料报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本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212室),邮编200032,联系人:杨治平;联系电话:64221060
附件:2017年指定课程申报范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2017年指定课程申报范围
一、医学类:外科学、口腔医学、老年医学。
二、法学类:刑事诉讼法。
三、经济学类:审计学、网络金融。
四、管理学类:创业学。
五、工学类:航海仪器、数据库设计、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
六、教育学类:教育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