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3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五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6年度第五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第五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珍宝公益基金会
2.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
3.上海市未来梦想公益基金会
4.上海奉贤西渡社区发展基金会
5.上海蓝丝带公益基金会
6.上海有人公益基金会
7.上海市蒲公英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上海华扬联众公益基金会
9.上海杨浦区五角场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10.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上海益善公益基金会
12.上海尚医医务工作者奖励基金会
13.上海广慈转化医学研究发展基金会
14.上海万宇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6年度通过第五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