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8号
为了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对本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430件,合格426件,合格率99.1%。现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对相应生产企业依法开展调查处置,要求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我局将会同各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监督相关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预防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第3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2017年第3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编号 标示产品名称 规格 批号║生产日期 标示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限值 检验依据 检验单位 1 章华橄榄精油柔顺洗发乳(柔顺去屑型) 380ml/瓶 978320B1 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 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300000CFU/g║≤1000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沙漠绿金仙人掌柔顺滋养护发素 400ml/个 AGKE19 上海欧雯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上海欧雯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1900CFU/g║≤1000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小分子大马士革玫瑰纯露 120ml/盒 170228001 上海特莱维护肤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特莱维护肤品股份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6900CFU/g║≤1000CFU/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黛兰娜玫瑰纯露 100ml/瓶/盒 MD20170411 美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美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醇║21575.996mg/kg║≤2000mg/k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小贴士:
1.菌落总数属于微生物指标,《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g),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g)。微生物对化妆品的污染,不仅影响产品本身的质量,且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甲醇属于化妆品中有害物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化妆品中甲醇含量不得超过2000mg/kg。
3.《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是《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修订版,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