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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提高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市卫生健康委决定调整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继续医学教育委员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黄红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副主任委员: 张怀琼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郭永瑾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   吴凡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吴正一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副院长   陈义汉 同济大学副校长   刘军 海军军医大学校长   胡鸿毅 上海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委员: 樊嘉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   瞿介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院长   秦环龙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院长   钟海忠 长海医院院长   殷善开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   林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处长   桑标 市教委高教处处长   高红 市卫生健康委干部人事处处长   王惟 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处处长   吴宏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   王庆华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发展处处长   张勘 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处长   周蓉 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调研员   谭鸣 市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汪玲 复旦大学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艺邵新华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院管理处处长   姜成华 同济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   戴伯军 海军军医大学教务处处长   刘华 上海中医药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   李新明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文秀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张勘同志兼任。今后,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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