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上海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沪府令6号)第九条规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上海市司法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0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立法重点
上海市202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重点考虑保障改革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有关事项提示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下称建议人)提出制定、修订或者废止政府规章等立法建议的,请在建议中说明有关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的理由、拟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相应措施。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也请一并递交。
(二)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三、建议提交方式
建议人的立法建议,有电子版的,可发送至电子邮箱fzdyc@sfj.sh.gov.cn;仅有纸质版的,可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218室(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邮编200030)或传真至021—64337522。
四、采纳情况反馈
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并在年度计划公布后反馈有关采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