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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本市新增两家受委托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4号)精神,近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了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试验,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全部正确,表明具备了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定性检测能力。

  为贯彻落实近日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本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对生猪生产、屠宰、流通、加工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重要环节的非洲猪瘟监测,切实保障生猪生产安全和猪肉质量安全,我委决定,委托上述两家单位的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受委托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非洲猪瘟检测规程,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严禁擅自保存病料,严禁从事非洲猪瘟的病毒分离和动物感染实验,主动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督导。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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