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5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本机关审查,同意上海精创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