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19〕12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19〕93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