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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19年第17号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2019年第四季度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205件。现将质量抽检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相关抽样单位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加强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召回相关产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及相应企业,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

  附表:2019年第4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7日

  附表:

2019年第4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批号或编号 标示生产单位 被抽样单位 不合格项目 检验依据 抽样单位 检测单位 1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LA5D0001.1 CH446 LAMBDAS.p.A. 上海博恩登特科技有限公司 标记 GB7247.1-2012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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