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
R3为收益与总资产比率(此时的"收益"为利息与所得税前利润,该比率为税息前利润/总资产); R4为资本市价总额与长期负债比率(即资本市价总额/长期负债);
R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即销售收入/总资产)。
从国外有关资料看,认为上述5个比率是在预测企业破产方面最为有效的比率,因而可以Z分数为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或是否面临破产的问题作为判断。在“Z分数法”下,认为Z分数超过3分时,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比较安全;当Z分数低于1.8分时,企业级可能面临破产。
下面举例来说明“Z分数法”的应用。
大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中与“Z分数法”有关的内容如下:
资产负债表
1994年12月31日 单位:千元
资 产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货币资金 1 600 应付帐款 800
应收帐款 2 000 其他应付款 900
存货 1 400 流动负债合计 1 700
流动资产合计 5 000 长期负债 4 000
固定资产 6 000 负债合计 5 700
股本(每股面值1元) 4 000
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 1 3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 300
资产总计 11 000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计 11 000
损益表
1994年度 单位:千元
销售收入 2 000
利息和税前利润 300
利息 400
税前利润(亏损) (100)
所得税返还 35
税后损失 65
在资产负债表日(即1994年12月31日),企业发行在外的股票4 000 000股,当日股票市价为每股6元。
则有关计算如下:
R1=营运资本/总资产=(5 000-1 700)/11 000=0.30
R2= 盈余公积/总资产=1 300/11 000=0.1182
R3=税息前利润/总资产=300/11 000=0.0273
R4=股本市价/长期借款=(4 000×6)/4 000=6.000
R5=销售收入/总资产=2 000/11 000=0.1818
Z=1.2R1+1.4R2+3.3R3+0.6R4+1.0R5=4.3974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公司的Z分数远远高于3分,说明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较为安全,短时间内公司不会面临破产问题。
应该指出,“Z分数法”只是一种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通过对“Z分数”构成的分析,我们看到,除R4外,其余4个指标均用总资产作为分母。然而,总资产的价值较多地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因此,企业间各比率的计算与比较应尽量剔除会计政策差异的影响。此外,经济生活中的企业破产往往与某一特定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关,而“Z分数法”则较少考虑或没有体现反映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如利息率、失业率等。由此可以想象,包括体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模型将能提高“Z分数”的预测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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