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欠条
因性格不合,在僵持了数月后,近日,张女士和丈夫决定“和平”离婚。两人私下商量,将他们共有的财产均分,这样,张女士就能得到20万,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其丈夫暂时拿不出那么多现金,所以答应先给张女士打一个欠条,并在协议日期内将钱一笔还清。但张女士担心的是,两人在没有第三方的参与下,私下打的这个欠条有用吗?一旦丈夫反悔,这个欠条能让她得到法律的保护吗?
陈志群律师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