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的风险。它的种类包括:经营性损失(收益或利润损失、成本或责任增加等),民事索赔、判决或裁决(包括辩护及和解费用),行政或刑事处罚或制裁,企业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受损,商誉受损,或其他损害。
造成上述损失和损害的原因包括:企业违反相关法律,企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企业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或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以获得、保护或行使其合法权益等,或其他原因。
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原则包括:法律风险的界定及管理失误可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因此,企业负责人对法律风险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企业负责人是否有效地管理企业法律风险应当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一部分。
企业应建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应当协助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法律事务部由总法律顾问领导,总法律顾问属于企业高级管理层的一员。总法律顾问应当与企业高层管理部门的其他人员协同工作,共同制订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计划,并根据高层管理部门的安排进行审查、更新。相关高层管理人员能否有效地审查和更新战略计划应成为其业绩考核的一部分。
法律风险因企业所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随着国内和国际商业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律风险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以使企业各部门及其子公司针对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采取统一有序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并定期对法律风险和法律风险管理措施的优先顺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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