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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中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作者:张宇晟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咨询者问,我承租了一间商铺,现在与房东起了纠纷,就装饰装修部分的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请问怎么处理?

  张宇晟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一、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处理原则详见下表:

形态

合同无效

合同期满

合同解除

已经形成附合物

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出租人折价补偿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出租人不予补偿装饰装修费用

出租人违约

应当赔偿装修装饰残值

承租人违约

除出租人同意利用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补偿外否则不予赔偿承租人

出租人不同意利用,根据对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双方违约

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对装饰装修残值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

依据贡品原则分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

没有形成附合物

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出租人折价补偿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承租人应拆除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承租人应拆除

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承租人拆除

  二、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进行的装饰装修,则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并且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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