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住所:
施工方(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设计人: (身份证号: )
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
电话: 邮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设计、包工、包料、包报验(详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2010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2010年____月____日。
5. 合同价款:本工程为闭口价,总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乙方负责在2010年 月 日之前,将所设计的图纸初样提供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图纸报相关部门审验,并在图纸上加盖乙方公章与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章。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本工程包括图纸在内的所有设计费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与电源;
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承诺并保证具有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资质,所提供的设备经上海市消防局认可,施工的人员均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乙方承诺并保证独立完成工程全部内容,不得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
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 施工中如造成乙方员工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一律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侵害相邻关系人权益及污染环境;
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竣工后,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费用自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甲方可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内容,由双方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与设备(详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对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品牌等内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施工或提供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可相应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施工过程中,如遇隐蔽工程,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将其隐蔽。否则,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 乙方应于2010年 月 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于竣工后3日内向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申报审验。在收到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甲方在工程验收单上的签字或盖章视为工程正式完工。(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3. 工程正式完工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4. 本工程自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开工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工程款;
2. 经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后,甲方向乙方再支付 %的工程款;
3. 剩余 %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笔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次工程款的,每延迟一天向对方支付应付工程款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 乙方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支付相应工程款,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遭受的损失的(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工程延期导致甲方延期开业经营期间的房屋租金、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时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与差旅费等),乙方应继续赔偿;
(1) 工程质量或乙方所提供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并赔偿甲方全部工程款20%作为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约定开工的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工程款20%作为违约金;
(3) 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或乙方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工程款20%作为违约金;
(4) 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火灾或水淹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 乙方未按时竣工或工程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相关部门____份。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6: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7: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8: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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