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的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在由于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及城市房屋价格较大幅度的增长,离婚案件中的住房已成为离婚夫妻双方诉争的焦点。另外,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已在购房者中占有相当的数量,这些都使住房成为共同财产中的主要财产,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房子成为财产争夺的焦点。
如果商品房是一方婚前购房,首付由一方婚前出资的情况,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且部分还贷,该房产应属婚前财产。但有的是双方在婚前共同集资或一方父母添资共同购买,而购房合同写在一人名下,在确定是否是共同财产时,应强调夫妻的举证责任,证据不充分的,一般不予支持。从婚姻关系确立之日起所购房产,无论双方谁还贷款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如已分居较长时间,并且在分居时间内有证据证明经济各自独立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案情做出判断,此类情况一般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