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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理财的重大法律风险提示

编辑:陈志群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新闻原文:

6月20日应该是中国金融货币政策值得铭记的一天——“钱荒”降临,银行间市场隔夜拆借利率疯涨至13.44%,盘中最高成交利率高达30%,相当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倍。新闻原文网址:http://sh.house.qq.com/a/20130626/012674.htm

律师评论:

近期银行钱荒,各个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短时间内数量剧增,而且预期收益比例一个比一个高。

依照法律规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对投资作出的保本承诺是无效的。换句话说,银行如果在投资产生损失时拒绝履行保本承诺的,该保本承诺对其并无法律约束力。如果诉诸法院,法院一般也会判决无效,理由:该保本承诺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在现实中,在理财产品出现亏损时,有的银行选择买单,有的银行选择“耍赖”。对于前者,是该银行顾及自己的信誉。对于后者,是该银行熟知保本承诺无效,而利用该“陷阱”逃避责任。之前,陈志群律师曾看过一则新闻,某人购买300万元的保本理财产品,但是最终几乎全部损失了,此时“保本”仅仅是一种说法,最终的损失还是由投资者自己买单。

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陈志群律师认为,有必要做重大法律风险提示:银行的保本承诺依法无效,最终银行如不顾信誉拒绝履行保本承诺,那么客户需要自己为投资损失买单。该风险提示级别为重大,再次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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