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法治动态 >> 立法新闻 >> 正文

广东立法推动自主创新促转型

编辑:陈思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广东省政府3日举行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将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广东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推动自主创新,为广东的转型升级助力。

  会议指出,近年来,广东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政策,对提升广东省自主创新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保障创新型广东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必要将广东省的新思路、新举措特别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经验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

  据介绍,《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草案)》明确了自主创新促进工作的原则和体制,规定了促进研究开发与成果创造的具体措施、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具体措施、创新型人才建设与服务的具体做法、自主创新激励与保障的措施,并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广东近年来走到了转型升级的关口,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广东早于10年前就提出自主创新战略,并在人才引进、鼓励创新方面出台了很多具有突破性的政策。其中,广东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形式之新,每个团队的支持力度之大,在全国少有。

  本月2日,广东省第二批20个创新科研团队和17位领军人才正式亮相。广东省财政将投入5.97亿元人民币,给予每个入选团队1000万元至8500万元、每位领军人才60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诺贝尔奖得主克雷格·梅洛教授领衔的“基因沉默技术与治疗研发团队”获得8500万元的最高资助。

  广东省一年以前引进的首批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科研成果有望在2到3年内实现产业化,预计产值达数千亿元。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