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举行的北京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北京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省一级地方性文件。
“意见”明确提出在创新服务中加强社会管理,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北京推进社会建设的目标,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五年提供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城乡居民年均收入增长8%,百姓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等。
针对北京市外来人口超过常住人口三分之一的现实难题,“意见”提出要推动社会服务管理由以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拓展,社会保障逐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界限,努力做到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各类人群全覆盖。目前,北京市居住证制度已进入调研立法阶段,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实现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推广“新居民互助服务站”等经验。
“十一五”期间北京创新社会管理的一大批新机制、新制度将被固化和全面推广。政府将继续购买公共服务,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吸引社会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服务领域,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在基层公共服务管理方面,继续推进社区网格化和村庄社区化;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方面,将健全三级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网络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利益方面,将推广“连民心恳谈室”“信访代理制”“一单式”工作法,建立覆盖全面的社会矛盾排查调解网络。
此外,北京还将出台社会工作者培养评价管理使用激励政策,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和职业化,编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将社会建设考评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