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扩大产业用纺织品、丝绸和非棉天然纤维开发利用”的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商务部
二○○七年一月五日
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扩大产业用纺织品、丝绸和非棉天然纤维开发利用”的要求编制,主要阐明茧丝绸行业现有基础、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发展内容,为整个茧丝绸行业十一五期间的改革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一、“十五”期间发展回顾
进入“十五”以来,我国茧丝绸行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综合运用国家改革和发展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使全行业走出低谷,基本保持持续平稳发展,完成和实现了“十五”规划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计划指标,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解决劳动就业、扩大出口创汇、丰富人民生活,作出了贡献。通过“十五”期间的发展,使“中国丝绸”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也为行业振兴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宏观调控成效显著,全行业保持平稳增长
“十五”期间,我国茧丝绸行业有效地克服了“大起大落”现象的发生,经济运行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产能、效益和出口创汇接近或超过历史最好年份,是改革开放以来行业运行较平稳的时期。2005年,我国蚕茧产量68万吨(其中桑蚕茧62万吨,柞蚕茧6万吨),比2000年增长49.6%,年均递增8.4%;桑蚕鲜茧平均收购价格978元/担,蚕农年收入达120多亿元,比2000年增长45.8%,年均递增7.8%。完成丝绸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比2000年增长94.5%,年均递增14.2%;丝产量13万吨,比2000年增长73.3%,年均递增11.6%;丝绸产品销售收入完成1250亿元,比2000年增长94.8%,年均递增14.3%;实现利润48.6亿元,比2000年增长237.5%,年均递增27.5%;丝绸产品出口85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183.3%,年均递增23.2%,其中真丝绸类产品出口37.5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89.4%,年均递增13.6%。
(二)产业梯度转移明显加快,产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
蚕桑和蚕桑业生产区域结构调整明显加快,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有了较快的发展,2005年,中西部地区蚕茧产量34万吨,占全国的58.5%,比2000年上升9.9个百分点;桑蚕丝产量4.5万吨,占全国比重由2000年的27.5%上升到40%。产业的规模化和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05年年产桑蚕茧5万担以上的县(市)达到63个,产量占全国的58.65%;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山东等五省(市)丝绸商品出口额占全国总额的90%;形成了一批对行业运行有重要影响的茧丝绸产区和企业集团。茧丝绸产品结构日趋合理,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桑(柞)茧丝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已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保健品、饲料、化工产品等多种行业。
(三)科学技术有了明显进步,产业升级速度加快
家蚕基因组研究取得重大突破,领先国际水平。小蚕共育、方格蔟、省力化饲养和防治病虫害等先进技术和规模化、标准化种桑养蚕模式得到较广泛的推广。缫丝技术装备快速升级,自动缫丝机比重由2000年的20.5%提升到80%以上,生丝品位显著提高,质量水平位居世界前列。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丝绸产业取得新的进展,提花宽幅无梭织机、丝绸精细四分色印花、数码喷墨印花等先进技术在丝绸织造、印染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丝绸面料品质、档次有了明显提升,部分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格局初步形成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的贯彻执行,打破了过去高度垄断经营的体制,我国蚕种生产、鲜茧收购和干茧流通经营管理体制已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一体化公司,成为茧丝绸产业组织发展的主体方向。2005年起,全面取消了丝类商品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的限制,开放、公平、有序竞争的贸易格局初步形成。丝绸企业改组改制进一步深入,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多元化股份制企业比例达到90%以上。茧丝绸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成效,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价格体系初步形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显著。
(五)丝绸内销不断增加,品牌建设取得突破
随着人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丝绸内销明显增长,蚕丝被、丝针织等新品已成为市场消费和支撑产业发展的新亮点。“丝绸文化”引领产业发展初现端倪,2001年上海APEC会议与会各国元首身着丝绸唐装,我国申办2008奥运会宣传影片三次提及丝绸,引起世人瞩目,带动了丝绸消费。以丝绸文化资源提升企业形象,打造国际知名品牌的意识加强,涌现出“凯喜雅”、“苏豪”、“丝丽”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丝绸品牌。“高档丝绸标志”的推出,标志着我国步入以行业协会牵头、以品牌推动行业整体升级的轨道。
(六)茧丝绸业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我国的蚕茧和生丝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例,已分别由2000年的73%和72%提高到2005年的约75%和74%;生丝和真丝绸缎的出口量占世界贸易总量的比例,已分别由2000年的87%和55%提高到2005年的约90%和70%。我国主导国际茧丝绸市场价格的能力逐步增强,不少外商直接参照我国市场的价格进行合同成交,逐步改变了我国茧丝绸价格受制于外商的局面,开始成为国际茧丝绸交易、价格、信息的中心。“十五”期间连年成功举办的“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丝绸专业展会,为促进世界丝绸行业的交流和合作提供了平台。
“十五”期间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们还只是“丝绸大国”,而不是“丝绸强国”,在迈向强国之路上,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发展瓶颈。蚕桑生产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小农经济的状态,蚕茧流通体制还需加快完善,茧丝绸科技的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能力不强,丝绸商品形象策划、宣传推介能力较弱,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集团和驰名品牌,与其他丝绸生产国的贸易摩擦也时有发生。真正担负起引领世界丝绸消费和发展的重任,还需要整个行业作出不懈努力。
二、茧丝绸行业发展前景
茧丝绸行业兼具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符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大有可为,发展前景巨大。
一是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种桑养蚕、缫丝织绸,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是中华5000年文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华文明的象征,中国人对种桑养蚕有难以割舍的感情,成为整个行业经久不衰的内在动力。
二是具有现实的比较优势。我国适宜种桑养蚕的区域广,能挖掘利用的各种土地资源较多,不与粮、棉争地。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能不断提供较为低廉的劳动力。形式多样的农工贸一体化经营,较好地处理了农民、企业、政府三方面利益关系,保护了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我国茧丝绸业在科研、教育、生产和贸易上形成的较大规模和较为完善体系,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宝贵的基础。
三是具有广阔的市场和消费前景。石油能源的消耗、人口的增加、消费意识的改变、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天然纤维产品的需求将有较大增长。随着高科技的研发应用,被誉为“纤维皇后”和 “人体第二肌肤”的丝绸,将会不断推出具有天然、绿色、无污染、多功能的新产品,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国际丝绸协会对世界丝绸消费的分析预测,未来五年将保持年递增5%左右的发展水平。
四是符合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桑、柞树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栽桑种柞可以绿化环境,净化空气,固沙防风,涵养水源,在桑柞茧丝及相关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中,取得经济、社会效益,起到生态环保、循环发展的作用。
三、“十一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茧丝绸行业贸工农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实施“东桑西移”工程,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产业升级;积极拓展消费领域,加强丝绸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加快转变行业经济增长方式,保持行业平稳较快发展,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目标
科学确定优势发展区域,实施“东桑西移”工程,建设一批优质茧丝生产基地,建立以基因工程引领新一代蚕品种开发研究的体系,完成桑蚕退化品种的更新换代,发展产业化经营,培育一批贸工农一体化的茧丝绸大型龙头企业,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营销网络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整合优势资源,建立茧丝绸技术创新平台,使行业整体技术装备与产品质量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建立较为合理的茧丝价格形成机制,避免“大起大落”。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效益、节能降耗的基础上,实现平稳增长,到2010年,蚕茧产量达85~90万吨,蚕农年收入达到200亿元;丝产量达17~19万吨,烘茧和丝绸印染等领域的总体耗水耗能比2005年降低10%~20%,丝绸工业年产值2500亿元;真丝绸年出口创汇50~55亿美元,初步实现“丝绸大国”向“丝绸强国”转变的目标。
四、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
按照东部优化、中部提升、西部发展的原则,调整优化产业和区域结构,推进茧丝绸业的区域化协作和专业化分工,实现原料生产基地、丝绸加工带与贸易中心的合理配置,形成农工贸各环节、东中西各区域,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现有蚕区要结合村庄治理,调整好桑园布局,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中西部新发展蚕区,要依据市场需求,坚持适度、平稳、持续增长的原则,不与粮棉争地,部分地区可结合退耕退牧还林,发展生态桑园。在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的基础上,鼓励在中西部地区发展设备先进的缫丝、绢纺等加工工业。发挥东部在丝绸技术、信息、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打造茧丝绸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以及集丝绸商旅、人文于一体的国际化丝绸大都市。
(二)深化贸工农一体化改革,提高组织化程度。
因地制宜,推进公司(工厂)加农户模式的蚕桑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引导蚕农建立专业合作社,根据蚕茧产销双方的意愿,建立保护价收购、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蚕农入股等农民乐于接受的利益连接机制。利用好国家有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种桑养蚕,改善设施装备,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通过推进产业化经营和提高组织化程度,形成相对稳定的蚕茧产销关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协调各方利益,保持蚕茧价格的合理水平,提高茧质,形成稳固有序的鲜茧收购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和企业利益。
(三)提高蚕桑生产技术,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以家蚕基因组研究成果为基础,推动桑蚕种质创新,选育优良品种;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健全蚕桑技术推广网络,加强对基层和蚕农的技术培训;推广蚕桑优良新品种、病虫害联防联治、小蚕共育、壮蚕大棚饲养、方格蔟上蔟、节能烘茧等先进适用技术;鼓励桑园合理间作和蚕室复合经营,提高土地设施的利用效率;改造蚕种繁育与催青、小蚕饲养、鲜茧收烘等关键环节的装备;加强桑园肥培管理,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单产与质量,建立不同层级的蚕桑标准化示范区。引导蚕种场改革改制改造,逐步形成一批装备先进、实力较强的蚕种场。严格控制微粒子等检疫性病虫害的流行,通过监督抽查等形式强化蚕种质量监管,确保繁育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提高蚕种内在质量,保障供应优质蚕种,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立足自力更生,依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升级。要围绕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加强行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和投入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在核心、关键技术上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标准、检测、信息等面向全行业的公共基础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支持丝绸纺材创新,开发复合型、差别化、功能性新型丝绸纤维,推动丝绸产品更新换代。发展装饰、家纺和旅游产品,积极拓宽市场领域。重视产品加工过程在线监控技术的开发应用,全面提高丝绸产品质量稳定性。进一步加快丝绸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步伐,发展电子织造、数码印染等先进制造技术及信息化技术,建立高度集成的产品快速应变反应系统。引导中小型企业走“专、精、特、新”的道路,扶持一批在产品设计开发、自主创新、营销网络等方面有特色的大、中、小企业。
(五)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
要拓宽视野,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大桑(柞)蚕茧丝资源综合利用研发力度,进一步挖掘与丝绸相关产品的内在价值,建立相应的加工技术,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充分利用国家重点推广资源开发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有关政策,扶持桑(柞)蚕茧丝资源利用的研发机构与龙头企业,形成规模,产生效益,使整个茧丝绸行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六)拓展国内外茧丝绸市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贯彻“内外结合、立足国内、力争多出口、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开拓国内外两个丝绸消费市场。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区域市场,加快转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优化出口结构,增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丝绸终端产品出口份额,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支持有条件的丝绸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走出去”,到境外投资设厂,积极拓展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合作。重视国内丝绸消费市场的拓展,根据不同消费层次与消费需求,开发生产不同档次的丝绸产品,丰富花色品种,努力营造以消费增长带动行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完善现代茧丝绸交易市场体系,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职能,各类茧丝绸交易市场应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更好地运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流通手段,开展金融、质检、信息引导、法律咨询等配套服务,防止市场盲目炒作行为,提供正确的市场信息,更好地引导生产发展。国家将综合市场和各方面贸易信息,建立并适时推出“中国茧丝价格指数”。
(七)完善宏观管理体系,提高行业运行质量
加强对茧丝绸行业的监测、分析、预警、调控,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市场准入、厂丝储备、信息发布等措施引导行业平稳发展。探索企业、中介组织和政府间新型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引导、自律和信息传导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监督管理、协会和商会加强行业自律、企业积极参与的运行体系。试点探索茧、丝质量的公证检验制度,促进市场的规范流通。进一步完善茧丝绸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人才、标准、专利发展战略,根据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组织力量适时制、修订相关标准。尽快建立生丝电子检测国家标准,争取试行修订后成为国际生丝标准,扩大我国茧丝绸重要标准对国际的影响力。
(八)弘扬中华丝绸文化,树立丝绸强国地位
加大丝绸文化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丝绸产品所特有的天然、绿色、环保特性,引导消费,拓展市场。加强丝绸的国际性宣传,借助奥运会、世博会在中国举行的有利时机,大力弘扬丝绸文化。积极扶植名牌及其企业发展,重振一批老品牌,发展一批新品牌,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世界级品牌。强化“高档丝绸标志”推广使用,完善标志的准入、保障机制和相关技术标准,以高档丝绸标志来推动最终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走出“文化+品牌”的发展模式。加快产品设计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培养丝绸产品设计人才,要设法吸引国内外著名设计师加盟,运用新的设计思维和理念,推动丝绸设计迈上一个新台阶。积极为各国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主动争取承担更多的国际性事务,促进产销多方对话,争取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维护世界茧丝绸业技术、贸易、合作秩序,提升我国在世界丝绸领域的话语权,构筑国际丝绸新框架,努力开拓二十一世纪新的“丝绸之路”。
五、主要措施
(一)搞好优势区域布局及“东桑西移”工程发展规划。各地应根据我国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好区域茧丝绸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要体现当地特色,避免盲目超越。区域规划中列出的茧丝绸重点产区,应做到上下衔接、细化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鼓励地方政府优化创业环境,吸引东部企业到中西部投资,加快中西部从原料茧生产型向初、深加工型产业升级。
(二)各项政策倾斜支持“东桑西移”工程。综合运用国家及各地政策、资金、税收的支持,在中西部地区建设200个技术先进、市场服务网络体系健全、万亩以上的桑蚕基地,形成全国九大新兴蚕茧产区;在全国发展50个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自动缫10组以上的初级茧丝绸加工企业,30个自主创新能力强、集科研开发与生产加工一体化的丝绸工业大型企业;在国际上培育20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营销网络的国内外知名品牌。
(三)加强市场信息引导。完善茧丝绸市场监测体系,提高统计质量,积极开展调研,增强分析功能,准确判断形势与趋势。构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运用现代传媒,用信息引导茧丝绸生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市场营销和丝绸新产品开发。
(四)强化行业制度建设。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稳定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扶持行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上下合力支持茧丝绸发展的格局。完善国家厂丝储备制度,使之更具科学性、时效性,有效发挥厂丝储备的调控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和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扶优限劣,防止初级加工能力的盲目扩张。积极推进茧丝绸行业依法行政,从严控制杂交蚕种出口,禁止原种出口,保护我国特有资源。
(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国际国内市场发展,适时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事关行业全局或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标准,及时升级、强制施行。加强市场监管、预警和防范,应对生态环保、社会责任等国际性标准、法规以及特殊保护条例。
(六)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大力扶持科教单位开展原始创新工作,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创建研发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大幅度提高我国茧丝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七)推动茧丝绸流通体制改革。制定茧丝绸交易市场新建标准和布局规划,坚持市场准入,拓展电子商务功能,促进市场有序发展。按照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消除蚕茧收购流通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区域市场分割,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八)实施茧丝绸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茧丝绸文化研究,资助茧丝绸专著的出版。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区域性的丝绸都市,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使之成为有专业特色、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国际品牌展会。积极组织丝绸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提高我国丝绸产品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