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16〕1530号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5〕1012号)要求,上海市水务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联合开展节水型学校(校区)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已获得节水型学校(校区)称号的学校定期进行复评,是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县水务局、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节水型学校复评工作,以复评推动城市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复评范围
2011年5月前命名的节水型学校(校区),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评内容
《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对标达标情况和近三年学校节水工作总结。
四、复评程序
(一)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区县水务局、教育局按照要求指导各校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二)2016年12月—次年1月,在复评范围的各学校将自查材料上报至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计划用水办公室)。自查材料包括:上海市节水型学校评价指标自查表(见附件2)和近三年学校节水工作总结。
(三)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根据各校上报的自查材料,不定期组织实地复评,主要根据各学校工作实绩、数据统计资料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凡复评合格的予以保留原称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称号。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复评工作,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抓好落实。通过此次复评,进一步做好节水型学校(校区)创建的总结、巩固以及宣传、推广工作,切实提高创建水平,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1.复评学校名单
2.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复评评价指标自查表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1
复评学校名单
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学校(校区)(16所):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市位育中学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
上海大学延长路校区
复旦大学张江校区
同济大学嘉定校区
上海电力学院平凉路校区
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57所):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上海市进才中学
上海市奉贤区古华中学
上海市奉贤区西渡小学
上海市奉贤区西渡学校
上海市奉贤区江海一小
上海市奉贤区泰日学校
上海市奉贤区实验中学
上海市奉贤区实验小学
上海市奉贤区弘文学校
上海市奉贤区华亭学校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小学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第二小学
上海市奉贤区江海第三小学
上海市奉贤区育秀实验学校
上海市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上海市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中学
上海市朱家角中学
上海工商信息学校
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
上海市嘉定区黄渡中学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
上海市嘉定区戬浜学校
上海市嘉定区绿地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迎园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娄塘幼儿园
上海市嘉定区望新幼儿园
上海市嘉定区曹王幼儿园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以仁幼儿园
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
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
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连路校区
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复旦大学枫林校区
同济大学沪北校区
东华大学延安校区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仙霞路校区
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上海金融学院浦西校区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松江校区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
上海商学院奉贤校区
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
附件2
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复评评价指标自查表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值 自查情况 标准分 自评分 定量考评项目 1 寄宿师生人均日生活 新水量(升/人.日) 高校:≤140中小学:≤120 16 非寄宿师生人均日生活新水量(升/人.日) ≤40 2 餐饮人均日生活新水量(升/人.餐次) ≤13 4 3 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100% 10 4 水表计量率(%) 二级表≥97.5%三级表≥90% 12 5 用水器具设备漏水率(%) ≤2% 8 定性考评项目 6 节水管理网络健全 岗位责任制明确 6 7 用水、节水管理制度齐全,定期巡回检查 10 8 建立抄表制度 做好用水分析 6 9 水量平衡测试开展情况 8 10 经常开展节水宣传、学生参与用水节水管理 20 附加分 11 节水特色项目(计量网络集成、节水科普教育基地、水资源利用设施等特色项目) 10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