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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举办2017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农委〔2016〕304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17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

  “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是服务“三农”、服务市民的农产品交易会,已成功举办了十四届,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服务市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定于2017年1月13日-16日举办“2017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由上海农业展览馆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题

  2017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继续以“品种、品质、品牌”为主题,努力提升展会质量,为市民提供品种适销、品质优良、品牌著名的农产品。

  二、展会规模

  2017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举办地点在上海农业展览馆A、B、C三馆,面积7500平方米。

  三、组展招展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统一推荐、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涉农电商企业参展;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本市企业招展工作的协调。

  市农委经济商务处负责推荐、组织上海对口支援地区农业企业参展;上海农业展览馆负责外省市著名品牌农业企业的招展工作。

  市农委市场信息处统筹展会组织工作,切实把好准入审核关口,确保品种适销、品质优良、品牌著名的农产品参展,严禁展示销售“三无”产品、不安全产品。

  市农委办公室负责展会宣传工作,注重媒体宣传报道。

  四、展务与安保

  上海农业展览馆负责展务和安保工作,要实行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场内秩序;根据人流情况,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落实人员负责展务工作;市农委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协同做好2017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相关工作。

  2.支持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在展会期间,举办企业或产品推介会。

  3.上海农业展览馆要秉承低碳环保和可循环利用理念,坚持务实求俭办展,管好用好展会补贴资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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