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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牧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牧医办﹝2016﹞51号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畜牧兽医办公室:

  为有效防范疫情风险,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本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农业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近期,全球动物疫情形势十分严峻,H5N8禽流感疫情在欧洲多个国家发生,并扩散至中亚和南亚;韩国、日本、越南连续发生多起H5N6禽流感疫情;俄罗斯等东欧国家非洲猪瘟疫情愈演愈烈。从本市情况看,当前正值冬季疫情高发季节,特别是随着本市不规范养殖整治和退养工作的深入推进,个别地区存在免疫、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因此,各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抓好关键防控措施落实

  各区要围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切实抓好基础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措施落实工作。针对H5亚型禽流感,要根据辖区家禽养殖、流通和消费特点,病毒分布和候鸟迁徙情况,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要及时开展秋防“回头看”,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要加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加大病原学监测力度,对检出的阳性样品要及时送检,对阳性禽和同群禽要按规定果断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针对H7N9流感,要认真落实本市家禽H7N9剔除计划,加强监测调查,及时发现和清除养殖场所、流通环节存在的病毒;对出现新发人感染病例的地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三同时”原则(畜牧兽医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加强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要加强与卫生计生等部门合作,强化措施联动,接照各自职责分工,有效开展防控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活禽市场防疫管理,落实定期休市、消毒等制度,彻底清除传染源和疫情隐患。

  三、切实抓好应急准备

  各区要继续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好疫苗、消****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疫情报告要早、疫情响应要快、疫情处置要严、疫情损失要小”的原则,果断采取疫情处置措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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