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规土资测〔2016〕1007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2016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测办〔2016〕93号)要求,为及时满足国家统计管理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就做好本市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统计年报按照今年新修订的《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编报。请各单位登录后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和注意事项说明,并认真阅读后开展填报工作。
二、各单位以“公众用户”方式登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上办事大厅(链接:http://wsbs.nasg.gov.cn/isp/),具体使用方法请参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上办事大厅公众用户手册》(下载链接:http://images.sbsm.gov.cn/www/201602/20160217102453721.pdf),并绑定原有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用户,通过办事大厅登录入口登录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登录入口将关闭。
三、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原有功能和操作方法保持不变,《操作手册》请在统计网络直报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各单位在填报2016年统计年报数据前,请在统计网络直报系统首页“常见问题”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年报统计注意事项》文档。
四、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2016年统计年报数据通过系统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部署,明确责任,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按时上报真实准确的年报数据。
(二)为加强沟通、便于交流,请各单位有关工作负责人尽快加入上海测绘资质管理群(QQ群号:572147354),相关文档和操作步骤已放置群文件。
(三)对未填报或填报不实的单位,将作为2017年测绘资质巡查的重点检查单位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