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扬虹口区等9个区县2016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未保办〔2017〕1号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扬虹口区等9个区县2016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报

各区县未保委:

  2016年以来,各区县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按照市未保委2016年工作要求,结合区县实际,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扬先进,营造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氛围,激励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市未保办在各区县未保办总结汇报、自评互评以及听取市教委相关职能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以下9个区未保办2016年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虹口区未保办、宝山区未保办、杨浦区未保办、普陀区未保办、嘉定区未保办、静安区未保办、闵行区未保办、金山区未保办和徐汇区未保办。

  希望被表扬的区未保办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厉,再创佳绩,希望其他区县未保办以被表扬的区为榜样,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新局面。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