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上海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6〕50号),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进一步激发医学创新活力和转化能力,我委制定了《关于促进上海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关于促进上海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政策环境,激发医学创新活力和转化能力,促进形成符合行业特点的可持续发展的上海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完善制度和体系建设
1.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共享共赢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医学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医学科技创新资源,促进临床与科研紧密对接,打造临床医学研究高地,推动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建设中医药国际化、国家标准化和传承发展研究基地,发挥中医药创新能力。建立研究型医院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聚焦一批重大医学科技创新工程和项目,强化“医研企协同”,力争在医学科技前沿领域有大的创新,在核心关键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支持医学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跨区域流动,进一步提升上海医学科技的辐射力、影响力。
2.积极融入全球化创新,提升开放协同水平。设立战略方向推进平台,集聚多个学科力量,共同凝练研究方向,协同推进创新研究;构筑前沿方向探索平台,鼓励研究人员以群体创新方式、从多角度进行攻关;搭建学科交叉促进平台,组织跨单位、跨领域科研人员深入交流,促成相互间合作;创新方式、多点着力,促进形成学科交叉、有机融合的群体创新局面。跨越原有学科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以某一骨干和带头学科为主体,整合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包含医学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转化应用、工程学、材料学等协同合作,打造体现新的学科生长点特色的创新研究学科群。重点加强各团队间的协同创新能力,争取在若干医学领域突破一批领先的关键技术,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式发展,并带动健康产业发展,突显上海卫生在全国的引领作用。
3.加强全行业管理的统筹协调,形成良好创新氛围。加强卫生科技创新、学科和人才建设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配套政策。完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有利于资源向卫生科技事业汇聚的工作机制。按照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工作要求,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本市卫生系统科技多元化投入机制。
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与环境,鼓励科研人员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对从事基础前沿研究、临床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研究等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重点激励有重大科技贡献的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高校和科研院所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提高医学科研人员薪酬水平,充分体现其创新与转化的价值。
二、促进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4.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定位于“协同性、多中心、规模性流行病学与防控干预研究”,进行规模化队列研究,自主研发传染病诊断、预防和防护产品,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传染病临床治疗方案,建立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的防治技术平台,应用推广研究成果,为降低发病率、病死率(“两率”)提供科技支撑,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全面提高我国传染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控制水平。
5.新药创制带动上海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重点推进靶向抗肿瘤创新药物的产业化,加快发展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的药物研发,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剂型在新药研发与生产中的应用。推动新型长效和偶联抗体药物、疫苗、基因药物、细胞及基因治疗等开发和应用。针对多成份、多靶点的创新中药和重要品种的二次开发,开展中药材和中药质量标准可控性、中药毒性物质微量检测、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安全性的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中药的国际认可与注册。运用“仿创结合、系统集成”,研制重大疾病及突发疾病的急需药物,研制符合国际规范的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实现自主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型,带动上海医药制造业的跨越发展。
6.精准医学与个性化医疗引领新业态。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罕见病等疾病,加强精准医学技术研究,引导疾病诊疗从“通用型”向“个体化”、“精准化”发展。加快分子诊断、生物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精准医学领域发展,推进医学队列研究和科研信息数据共享。推进人类表型组研究。加快新型疾病特异性分子标志物和药物靶标研究。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平台,支持自主创新药物、新型生物医药材料和高端医疗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促进精准医学发展。
7.生物医药前沿领域形成新突破。在脑科学、类脑与人工智能方面,围绕认识脑、保护脑、模拟脑的主线,开展大脑工作机理、重大脑疾病智能诊断、类脑智能算法及硬件等研究,推动脑疾病诊疗方式和类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上海成为国际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在国际人类表型组研究方面,围绕基因-环境-表型的互作机制等核心科学问题,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表型组测量分析技术系统及标准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的人类表型组大数据库,形成人类表型全面测量与系统遗传分析技术平台。在干细胞研究方面,围绕组织功能修复,在干细胞基础理论与应用方面取得具有国际影响的研究成果,实现干细胞在一些重大疾病治疗中的率先突破,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干细胞技术与产品,在上海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内领先的再生医学产业链,推动以干细胞治疗为核心的再生医学成为继药物、手术治疗后的第三种治疗途径。
8.移动医疗到智慧医疗不断优化。加快推进数字与移动医疗技术创新,融合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讯技术与医学技术,研发新型智能可穿戴医疗设备、信息采集设备和医院物联网设备。建立基于数据分析的健康和疾病风险评估模型,发展医院-社区-家庭-个人之间实时信息共享技术,健康与疾病监测、追踪和干预技术以及远程医疗技术。在健康管理、疾病预警监测、疾病诊疗和护理、功能康复等应用领域,开发基于移动网络、具备智能感知和远程传输、控制功能的远程指导平台、应用终端及其相关软件,构建适合医院、个人、家庭、社区应用场景的移动诊疗系统,突破大规模应用的精度、安全性等产业化关键技术,推进相关产品和应用平台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贯通院前、院中、院后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结算、互联互动、及时响应”的高效医疗服务功能。在智慧医疗、健康管理、养老照护、妇婴保健等领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面向全国市场的移动医疗服务品牌。
9.学科建设和临床研究能力不断提升。以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为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做大做强市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做实做全区域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坚持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逐步强化临床护理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急诊和重症医学、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麻醉学、临床检验与病理学、临床药学、临床营养学等重要薄弱学科,加快妇幼卫生与儿童保健学、传染病学、卫生检验学、输血医学、眼卫生学、健康教育与促进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学、循证公共卫生与卫生经济学等学科发展,提升本市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能力。
聚焦高发病率、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和高疾病负担的重大疾病,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形成一批规范化可推广的临床指南和技术标准。对肺部肿瘤、胃肠肿瘤、肝胆胰肿瘤、女性肿瘤等常见恶性肿瘤开展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早期筛查体系和随访制度,形成临床综合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5年生存率。建立同一社区人群多种慢性疾病前瞻性队列,系统分析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致病因素、发病机制和影响因素。
三、促进国家级医学中心建设
10.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建设代谢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口腔疾病、老年疾病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紧密结合临床需求导向,以规范化诊治为目标,建设协同创新研究网络,完善临床信息库和生物样本库,成为生物大数据研究中心;开展前瞻性临床协作研究,研发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新药物,制定诊治指南和专家共识,将成果转化应用到临床,惠及广大患者,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的高地,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做出贡献。
11.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我国首个综合性国家级转化医学中心,利用高等院校理工学科基础,联合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物医学优势力量,力求医理、医工多学科交叉融合。紧扣转化医学的核心,整合并建立开放协同的多学科研究力量和技术平台,开展从临床实践到基础研究、医药产品、技术开发及卫生政策,再回到临床实践的循环往复的转化型研究,提高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效率,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药开发。创新研发医疗技术与设备,实现如质子刀等重大新型医疗仪器与装备的国产化,同时转化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宜医疗仪器和装备。
12.国家肝癌科学中心建设。聚焦肝癌研究的重大科技关键问题,建成国家肝癌集成研究中心、国家肝癌研究优势资源共享平台、肝癌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中心,显著降低肝癌发病率、病死率。综合应用分子生物学和现代高通量技术,将肿瘤分子生物学、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有机整合,开展肝癌生物治疗新途径和综合治疗新方案的探索,在肝癌预警、早期诊治、优化治疗、抗复发转移方面建立新技术、新方法、新体系。
13.国际热带病联合研究中心建设。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导向,建立国内防治科研基地与海外研究基地,建设国际热带病联合研究中心。开展重要热带病和寄生虫病生物学基础研究,在寄生虫疫苗候选抗原分子筛选、重要寄生虫及其媒介的群体遗传结构方面开展研究;开展热带病诊断技术、药物和疫苗研发,构建新型的寄生虫病诊断技术,研发新型药物和诊断试剂;开展空间流行病学与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制定适用于现场防治工作的预警方案,提升防治研究水平。
14.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建设。建设以儿童重大疑难疾病诊治为核心的国家级儿科医疗机构,涵盖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和管理功能,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儿童危重疾病诊治,带动全国或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协助制定我国儿童重大疑难疾病的诊疗指南和行业规范;确定儿童健康问题研究的学科发展方向,从国家层面组织国际顶尖水平的临床医疗与科学研究合作,推动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从而引领我国儿童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促进人才集聚与培养成长
15.优化人才集聚与培养的支撑体系。创新“医教协同”机制,实施“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对人才、项目和团队等进行多途径支持,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着力培养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首席科学家、临床研究领军人才;重点培养一批基础研究型、临床与公共卫生研究型、产业转化型的创新尖子人才,依托各类“医研企”创新基地,加快培养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加快形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才制度和支撑体系,探索实施更加开放、灵活和柔性的人才引进和流动政策。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导向机制、保障机制和培训机制,使高端医学科技人才“既能培养得出来,也能留得住”。
16.面向全球集聚高端医学创新人才。积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强化创新型人才引进导向。通过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入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吸引世界一流领军人才领衔上海重大医学科技研究任务,完善与国际一流团队交流合作机制。对高精尖人才、优秀人才、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等不同类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分类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精准、快速引进,充分发挥医学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和主动性,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对科技创新人才最具吸引力、人才发展环境最优越、人才创新贡献最突出的区域之一。
17.建立高效能的科研创新团队,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代医学技术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和高附加值的特点,要求有一批高素质的既懂技术创新又懂市场运作并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探索以学科领军人才为中心,建立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开放式科技创新团队,构建学术管理与业务(行政)管理相协同的运行机制,实施科技创新团队的分类管理和科学的多层次目标系统管理。建设一支多学科交叉融合、跨领域、“产、学、研”一体化、海内外结合的人才队伍。
五、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18.完善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积极贯彻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国家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强化生物医药企业在应用研究、中试、技术开发、商品化、产业化等科技创新各环节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以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为目标,围绕医疗产业和健康产业等方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医研企合作,鼓励企业与医疗机构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适宜技术推广等活动。
19.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监管、评价和准入制度。深入贯彻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卫生科技创新成果监管、评价、准入等制度体系。优化现行医疗服务新项目审批流程,鼓励和规范卫生科技创新成果的准入应用,加强对创新技术、产品及服务的临床研究和应用发展的监管。建立卫生技术及健康科技成果评估体系,制定卫生技术及科技成果评估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对医疗产品和技术的评估工作,从源头提升健康科技成果质量。
20.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鼓励各类创新主体通过技术入股、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参与技术和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医疗机构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可以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转化收益用于人员奖励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及与之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给予基础科研稳定的财政拨款或财政补助。探索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医学转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