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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职〔2017〕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等文件精神,丰富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协调发展,搭建职业体验的多元学习与互动平台,决定开展2017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以下简称“职业体验活动”)。现将有关职业体验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核心理念为指导,弘扬工匠精神,坚持职业体验活动与学生职业兴趣、职业生涯发展、专业课程建设、民族传承文化、实训中心建设相结合,发挥中等职业教育等优质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让中小学生“走进一所职校、体验一个项目、了解一门职业、感受一种文化”,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展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合作与交流,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体验职业,发现自己,启迪未来。

  三、组织机构

  职业体验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承办。设立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由市教委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上海教育报刊总社等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四、活动内容、时间及报名办法

  职业体验活动分四个时段实施,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时段或多个时段参加职业体验活动。

  第一时段“教博会体验活动”,时间为4月7日、4月8日和4月9日三天,学校可选择参加;

  第二时段“学校职业体验活动”,时间为4月15日、16日、22日、23日四天,学校须选择2天及以上参加;

  第三时段“星光技能大赛体验活动”,时间为5月6日、7日,学校可选择参加;

  第四时段“职业小达人”中小学生暑期职业体验活动,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3月下旬,“第一教育”“上海教育”“上海发布”等微信公众平台将公布第一、第二、第三时段具体报名办法和职业体验项目。第四时段报名办法和职业体验项目将另行公布。

  五、活动要求

  1.本市中职学校原则上应全部向社会开放。学校要发挥开放实训中心、品牌特色专业和行业企业优势,积极开发职业体验项目,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对各类职业技能的兴趣。

  2.职业体验日活动要结合“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申办世界技能大赛活动”“星光技能大赛”“教博会”和暑期工作等重大活动,开发职业体验项目,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职业体验项目课程,突破“一日游”的限制,开发多次体验、渐次深入的课程,提高职业体验的实效,体现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职业体验活动”以半天为一个活动单元,引导中小学生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乐趣、展望职业前景、树立职业理想,领略职教风采。

  3.申报“教博会体验活动”的项目,要突显民族文化传承特点。学校要紧紧围绕民族文化传承开发职业体验项目,展现优秀传统文化魅力。

  4.申报“学校职业体验活动”的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要注重贴近生活,适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体现专业特点、校园文化特色,体现职业教育专业的时代性、职业性和应用性,通过志愿者服务、“真人图书”等载体,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职业意识。

  5.申报“星光技能大赛体验活动”的项目,要体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技能类特点,充分展现职业教育紧随时代发展,服务产业发展的特色与功能。

  6.申报“职业小达人”中小学生暑期职业体验活动的项目,要符合暑期工作的相关要求。

  六、奖项评选

  为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激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设计开发职业体验项目,对第一、第二、第三时段的职业体验项目开展2017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设特色组织奖、最佳项目设计奖和优秀课程开发设计奖三大奖项。特色组织奖为学校总数20%,最佳项目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项目总数10%、20%和30%;优秀课程开发设计奖设若干个。第四时段的“职业小达人”中小学生暑期职业体验活动项目将纳入暑期优秀活动项目评选中,具体评选通知另行公布。

  七、组织实施

  1.各区教育局、各学校有关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指导,各中职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职业体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要围绕职业体验活动主题和内容要求,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开展丰富多彩具有本校特色的职业体验活动;要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发一批有职教特征、专业特色、学生特点的职业体验活动项目,丰富体验活动内涵。

  3.要以职业体验活动为契机,做好顶层设计,制订“职业体验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活动项目,建立一个良好的职业体验活动运行机制,推进体验日活动的健康发展。

  八、联系人:

  市教委职业教育处:黄蕾,23116717

  市教委教育装备中心:潘波,55580291,周贞,65199821

  联系地址:虹口区三门路681号,邮编:200439

  电子信箱:jyjszbb@sina.com

  有关具体申报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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