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质量技监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3日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快建设法治质监,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和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中,加快法治质监体系建设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局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协调联动,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显著增强,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质监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沪府令47号),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推行重大政策预公开制度,对民生重点领域的重大决策事项,进入决策程序前要采取适当方式开展民意调查。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包括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再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政风行风监督员、媒体等列席质监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推行行政决策内容公开,相关事项议定后,应依法及时公开,不易理解的内容要配发解读材料,不断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交流,优化政府决策模式。

  (二)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等工作部署,各承担部门各负其责,建立对重点改革事项、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的管理和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推进我局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公开,并不断细化深化。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听取公众对质监工作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完善我局权责清单与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试点建设,并及时公开负面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我局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公开执法依据、职责权限、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情况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公开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生计量、食品相关产品等监管信息。重点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产品质量风险预警信息。定期公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结果、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四)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政务大厅和“五公开”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和网上办理。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媒体等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其设定和实施依据、裁量基准、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和公示有关申请书示范文本与填写说明等。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职能优势,配合推进全市“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标准化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快我局“五公开”标准化进程,构建适合质监事业发展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中心,不断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做好便民告知,提升民众的获得感。

  (五)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加大对国家和本市质监部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工作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重点公开质监事业发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推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以及改革创新、服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通过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每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主动公开清理结果。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成立市质量技监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局机关各处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局机关各处室按照自身工作业务职责范围承担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和本局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本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修订工作,及时修订出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制,局机关各处室对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局办公室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报请局领导签发;逐步推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对接市政府办公厅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工作规范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意识,理顺信息内容与公开渠道关系,同步进行公开属性、公开方式、政策解读配发等情况的发布工作,公文印发后主动公开类公文一般要在2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要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适应新形式下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水平。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管理与服务。按照受理渠道畅通、办理程序合法、答复规范及时的要求,建立健全局机关各处室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登记、受理、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扩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义务,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局OA内网办理流程建设,推广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功能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答疑解惑工作。及时梳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存档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优化网站布局和栏目设置,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在局门户网站增设质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切实使网站成为政府公开信息和公众获取信息的第一平台。加强局网站信息定期动态更新管理,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每季度进行信息更新情况自查、报告和督查工作,督促信息公开的依法、及时和准确。主动梳理政务数据资源,加强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资源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间的共享链接,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配合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代码库建设。拓展和完善网上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做到利企便民。

  (五)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置回应。积极运用政务公开资源和手段,提升互联网时代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强化政策解读,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实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关联发布,方便公众查阅;强化舆情回应,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按程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化“@上海质监发布”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建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实时发布有关政策、处置情况等信息,提升信息供给质量,实时传送社会公众关心关切的重要信息、管用信息。

  (六)重视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每年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根据公开新形势新任务和民众新的公开需求,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注重案例分析、实务操作,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广告链接